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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5: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纳税人的分类和应税项目的区分
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个人所得分为广义所得和狭义个人所得。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大多采用个人广义所得的概念来界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例题1•多选题】以下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我国采用狭义所得的概念来界定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B.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混合所得税制
C.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D.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采用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答案】CD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这里注意区分两组概念: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般来讲,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1.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税款——课源制的体现
税法规定,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由扣缴义务人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2.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申报制的体现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即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并以此来区分纳税的无限责任(即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都应纳税)和有限责任(即只限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税)。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采用习惯性住所的标准,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居住时间标准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因此,根据以上两个标准,可以将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定义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2•单选题】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是( )。
A.外籍个人甲2008年9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1日离境
B.外籍个人乙来华学习180天
C.外籍个人丙2008年1月1日入境,2009年10月31日还未离境
D.外籍个人丁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1月20日离境
【答案】C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
这部分学习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的区分;二是不同应税项目之间的差异。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是 ( )。
A.年终加薪
B.投资分红
C.托儿补助费
D.独生子女补贴
【答案】A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注意2个问题:
(1)出租车归属个人的驾驶员
(2)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科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两种不同的处理: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交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照下列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
【例题4•多选题】下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项目有( )。
A.某教师受聘在某企业庆典活动中进行口译取得的报酬
B.某教授受聘担任某企业独立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某职员在单位加班取得的补助收入
D.画家参加笔会现场作画表演取得的收入
【答案】ABD
(五)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5•多选题】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有( )。
A. 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
B. 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 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 出版社专业作者为本社撰写书籍取得的收入
【答案】CD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按照稿酬所得征税是( )。
A.北京晚报的记者在湖南晚报上发表文章的所得
B.北京晚报社的厨师在北京晚报发表文章的所得
C.某大学老师帮出版社审稿的所得
D.某画家参加笔会现场作画的所得
【答案】AB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7•多选题】以下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 )。
A.作家转让著作权
B.作家拍卖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
C.作家拍卖自己写作用过的金笔
D.作家取得作品稿酬
【答案】AB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中,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公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的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称为股息。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投派发的红股,称为红利。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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