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39|回复: 7

监理初始注册时间?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2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今年的监理资格证拿到手了,谁知道什么时间可以注册?好像有人说今年不能注册了,只有等到明年了,是否真的?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14: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随时都可以注册的,我也正在拿资格证,得10月14号拿回来,拿回来就准备注册事宜了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0 23: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证还没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注册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1 06: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确实可以随时注册,由单位提出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的。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1 20: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理论上讲可随时注册,但实际还是有一定的限制,譬如:浙江省是每月受理注册一次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2 09: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湖北的,有谁知道资格证什么时间发?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2 20: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7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2月31日经建设部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册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1-12 22: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08年通过的,09年4月拿到证并交给公司,7月在网上看到注册公示信息。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1 20: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