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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实例:停工后该索赔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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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0 14: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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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座大桥因武广高速铁路停工,现已过了近一年,要结算,施工单位提出以下几种主要索赔事项:
水泥、钢材已提前进场,有大部分钢材已开料,他们说这部分材料已不能用,只能当废品卖,故得赔偿钢材开料费和钢材进货价于卖废品之间的价差还有补偿全部进场水泥费用。还有桥梁墩台模板他们是新买的,本该用在所有工程,但现在只做了一半,所以得赔偿模板费用,还有预制梁已制作了大半,预制台座和梁模板是按全部梁数量分摊的,现只做了一部分,故应该提高梁单价重新分摊来补偿那部份损失。另预制梁二次吊运费,进场砂石二次搬运费的补偿就不用说了,还有就是停工后工地保管费、办公场地租赁费等这些比较容易计算的东西。还有个难点就是,去年钢材大涨价,他们说要补偿价差,其实合同是说明这个风险由施工单位考虑的,但由于钢材涨的离谱,出于人道考虑,业主还是考虑给予补偿价差,但不知各位遇到这种情况是如何计算价差的,因为钢材不是一次进货的,以什么时候的为准呢?还有投标单位报价时是照预算单价下浮了18%的,补偿材料价差最后是不是也该下浮18%?
请各位大虾讨论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补偿些什么费用,该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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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0 23: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施工单位还提出,因停工得提前解散民工队,得付违约费5万元,这个损失得业主赔,这个要求合理吗?(其实这个理由完全是包工头胡编的,他没可能赔民工5万元)。另象这种情况的停工不是业主造成的(武广高速铁路是铁道部建的),那可不可看成不可抗力因素,如果可以的话,那业主和施工单位各自的损失就大多得由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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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05: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情况该补偿些什么费用,该怎么补偿?
有三方面:
1、人工误工费
2、现场材料保管费
3、机械台班费
也要分是谁造成的停工,分原引计取,建设单位的原因全额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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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0: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出的话题很值得我们搞造价的探讨,不止是为了考试,实践中也经常遇到此类问题,为了充分保护施工企业的利益,建议广大网友都来讨论。
我发表一下个人意见,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1、工程停工前已完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单价*已完工程量结算。
2、已采购并进场材料,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一是由业主按施工单位投标价格接收,或者按由业主认可的施工单位按当时当地市场价格计算与投标时材料差价。对于楼主说有大部分钢材已开料,他们说这部分材料已不能用,只能当废品卖,故得赔偿钢材开料费和钢材进货价于卖废品之间的价差还有补偿全部进场水泥费用,我认为不太合理。当然,对于已加工成半成品的钢筋还应当记取加工费。
3、人工费对于已经能按清单工程量记取的,按清单记取,由于停工后造成的窝工或经业主允许的外包队伍停工造成的损失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另外由于停工造成的现场施工人员凋入凋出费用应按已完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比例由业主承担。
4、机械费用,由于停工后造成的机械进出场费用按已完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比例由业主承担,现场停工期间机械闲置的折旧或租赁费用由业主承担。
5、措施费用,如现场已施工的混凝土预制台座已完工程量已摊销部分不应再重复记取,清单单价内已经包含。未完工程摊销费用应按比例由业主承担。梁模板是按全部梁数量分摊的,我个人观点业主应该承担不可重复利用(一工程一次使用)模板全部费用减残值。模板加工费用又业主承担。
6、投标时缴招标代理费用,银行保函费用、现场管理机构搬迁费用等应该按已完工程比例,未完成工程包含部分由业主承担。
7、还有个难点就是,去年钢材大涨价,他们说要补偿价差,其实合同是说明这个风险由施工单位考虑的,但由于钢材涨的离谱,出于人道考虑,业主还是考虑给予补偿价差,但不知各位遇到这种情况是如何计算价差的,因为钢材不是一次进货的,以什么时候的为准呢?还有投标单位报价时是照预算单价下浮了18%的,补偿材料价差最后是不是也该下浮18%?
钢材涨价如业主同意补偿价差这应属于合同补充协议,最好有书面证明,否则业主结算时不承认可就麻烦了。至于补偿材料差价好象应该是业主认可的价格减去投标时价格,不应下浮18%。
8、因停工得提前解散民工队,得付违约费5万元,这个损失得业主赔,这个要求合理吗?
本人认为工人的进出场费用应按比例由业主承担。至于业主允许的分包队伍违约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合同文本对有无分包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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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23: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本人文字表达能力有限,仅能表达以上意见。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希望广大网友能在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用、管理费用等各方面开展讨论,以提高我们工作中的实践能力。教材对这一方面的介绍比较笼统,关于索赔的详细计算如措施项目就更简单了。斑竹把这个帖子置顶,也体现了斑竹的用心良苦,考试是一个学习的机会,实践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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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01: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施工过的一个项目,投标时(清单)中标价5000多万,施工时只施工了其中的一部分2000多万,可以索赔那些费用。请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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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2 1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该工程业主批准了工程停工报告,本人发表一下个人意见,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1、工程停工前已完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单价*已完工程量结算。
2、已采购并进场材料,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对于已加工成半成品的钢筋除计取钢筋原材料外还应计取加工费。
3、停工造成的窝工等人工费按业主签认的人工工日进行计取。
4、机械费用,由于停工后造成的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闲置的折旧、保养和租赁费用由业主承担。
5、钢材价格调整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第三期―关于成都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通知执行。
6、投标时缴招标代理费用,银行保函费用、现场管理机构搬迁费用应由业主赔付。
7、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出赔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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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2: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施工单位已定货并且已交纳定金或违约金,停工后材料或设备已不再需要进场,此部分损失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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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08: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朋友门的解答,但是对于"至于补偿材料差价好象应该是业主认可的价格减去投标时价格,不应下浮18%。"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下浮18%呢?谁能仔细所说明一下理由,这次投标时的报价,是按当时规定的本地某个季度市场材料信息价格打了份详细预算,再各个单项下浮18%得来的,若最后价差(进货时市场价-投标时采用的信息价)不下浮的话,不是会多算给了施工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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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3 2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tigerfc2000朋友,因为你所索赔的是主材单价的价差。所以不能下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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