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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宗强

[推荐] 发改委:30多项前置审批今后只保留两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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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呢 如果你把税收也理解为一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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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12: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帖不回帖,被楼主用板砖拍趴下了,缝两针用了 3 个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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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14: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多数的环评项目,都是“备案制”的,环评审批是在立项文件批复以后,早已经是“后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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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05: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以后环评里面可以不用分析评价“选址合理性分析”了,有土地跟规划作为前置,除少数污染重项目,其他一概选址都合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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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14: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消息啊,政府要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就要放,当然要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项目建设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是核准的前置条件,实际也可以理解为是开工、生产经营的前置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核准机关把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作为了核准的前置条件。”
这是指的发改委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项目核准不把环评作为前置条件对于实际环评影响不大。只是环评并不只是开工、生产经营的前置条件。“三同时”中的一个同时就是“同时设计”,设计实在开工之前的,而设计需要落实环评措施,环评必在设计之前。但实际上,环评几乎与设计同步,大多数情况下还在设计之后,因为要用设计资料。所以,这个改革规定与环评程序冲突不大。

有改变的是在环评编制和审查方面。环评单位由企业找,环评费由企业出,环评是企业购买服务,今后可能更加市场化。环评报告由评估中心审查,费用由政府出,因为是政府购买服务,评估费由政府出。另外,评估中心也应该回归设立之初的规定,实行市场化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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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20: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了,环评是唯一一个还能起一点作用的环保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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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09: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针对核准制嘛……
多数工业项目是备案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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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3: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和现实还是那样,统一协调性体现不出来啊,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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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8: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重要的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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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6 06: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一时,彼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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