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222222

[求助] 不经污水厂能向二类水体排污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7 0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施工期污水量的大小,如果水量不是很大,可以用一台地埋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菜地。但要注意细菌超标及出水消毒问题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10: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废水完全可以收集后拉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来施工就用不了多少水的!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7 2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防洪项目,又靠近二类水体,施工期的主要废水应该是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的侧渗水、下渗积水(排洪道底应该低于地下水位线),不知楼主是不是指这样的水。一般此类水应该可以通过导流和引流进入泄洪的水体,看看周围农灌系统有没有可利用的导流线路,此类水满足农灌要求即可;当然也和最终泄洪的水体功能要求有关,要预测经农灌系统导流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水体功能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可通过设置固定的施工场地收集、流动厕所(带单独搜集系统)解决。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05: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一条不得使用污水灌溉吧
连农田也要清水的吧原国家环保总局已环科[1997]0231号,“关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有关专业水质标准适用范围说明的通知”
http://www.mep.gov.cn/info/gw/huangfa/199704/t19970414_87313.htm

四、《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与GB3838标准在执行上的关系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对进入农田和农业灌渠的农灌用水水质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一目的的标准,目的为保护农作物及土壤生态环境。《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域不仅考虑保护农作物,还考虑地面水水环境基本生态保护要求,以水域不发生急性中毒危害为基准,把上、下游不同使用功能的水域视为一个整体,因此各项指标严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由于《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农业用水区(Ⅴ类)和农田灌溉水质是管理对象完全不同的两个标准,因此适用范围完全不同。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只能用来评价用作农灌的水是否符合要求,并依其进行监督、管理;不能用来评价、管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农业用水区(Ⅴ类)。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应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域标准值。
Ⅱ类水体肯定不能进,只有向别处排;排水的受纳水体如果是农灌区,地表水环境评价用Ⅴ类水评价,农灌水质标准不合适作质量评价,但可用于评价是否可农灌!
一般来讲,此类水和矿井水类似,看了看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好像也不适用施工废水,个人认为仅在排洪道内施工把因为人的直接污染物处理掉即可,施工产生的侧渗水、积存水可不作为污水,长江、黄河干流泥沙虽大,不也能达到Ⅱ类水要求吗,关键在水样采回来后静置半小时后做样。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06: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啊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09: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应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域标准值。”
不是应该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吗?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23: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前言:
“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的用水的水质按《农业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13: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达不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是不允许灌溉的。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0 04: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农田灌溉标准是质量标准。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应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域标准值,排入该水域(Ⅴ类)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评价的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不矛盾。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前言规定的是“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的用水的水质按《农业灌溉水质标准〉进行管理。”,其他废水不在此列。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0 08: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侧都不允许的,二类水体附近的施工应该是有特殊要求的,建议将所有污水收集后用罐车拉走,到能排的地方排放。
这样不麻烦!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9 18:1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