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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201211

[分享] 老项目未验收,新项目不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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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7: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可以!如果有关系的话,可以老项目和新项目一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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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9: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符合下列规定要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划;
  (二)符合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三)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四)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设项目进行扩建、改建的,必须对原有污染源一并提出治理措施。新、旧污染源不能同时达到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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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03: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

(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
  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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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9 05: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河北,可惜河北没把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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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6: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有文件规定,改扩建项目原项目未落实三同时验收的不得审批。
考虑原因:一是有拆分审批的嫌疑。如房地产等,环评类别根据规模界定,拆分后降低类别。
二是原有项目未建成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没有体现,再次审批项目现状环境质量与原项目建成投产后是不一样的,预测分析结果都会出现偏差。


见冀环办发2007  65号文,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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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02: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这个文件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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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09: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好。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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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0 22: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神 ,福建有类似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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