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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熙城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熙城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达州市西外新区西北环线南延线和白塔路西延线交汇处 项目投资:11173万元 业主单位: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7107.3m2,项目建筑占地8105 m2,规划总建筑面积122043 m2,设计住宅户数:819户。其中4、5、6栋为商业楼、1、2、3、7栋为住宅楼,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共38350m2,设置停车位705个。道路主要道路宽度≥4m,转弯半径9m,绿地面积为8295m2。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29.9%,绿地率为30.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 1、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达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州河。目前,该项目区城市污水管网已建成,达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可满足该项目污水处理,受纳污水的州河有环境质量较好。因此,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较小。 2、营运期地下车库汽车噪声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采取设置隔声间、建筑隔声,在通风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安装减震器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3、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和设备间的烟气。住宅楼、商业楼的餐饮油烟和天然气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和排风设施处理后经排入楼体烟道,通过高于楼体烟道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汽车尾气经地下车库排风设施处理后通过5个排风口排放。设备间的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量较小。因此,营运期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统一运至达州市垃圾处理厂。餐饮弃渣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内,公众通过电话向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城大西街53号 电话:18282291395 联系人:胡红 评价机构名称: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221号)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14号1楼 电话:13568355186 E-mail:321680603@qq.com 联系人:王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达州市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环评编制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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