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3000 4000 3.2煤制气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十八、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1 总则 1.1 为防止炼油厂产生的有害因素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危害,保护人民射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大、中型炼油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炼油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炼油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1.3 炼油厂应采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污染控制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规定。 1.4 炼油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2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2.1 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工厂规模、原油性质、所在地区气象条件按表1执行。 表1 炼油厂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炼油厂类别 | 原油含硫量 % |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 年加工原油量(万吨) | <2.0 | 2.0~4.0 | >4.0 |
| ≥250 ≥250 <250 <250 | ≥0.5 <0.5 ≥0.5 <0.5 | 1500 1300 1300 1000 | 1300 1000 1000 800 | 1000 800 800 800 |
|
2.2 卫生防护距离系指工艺生产装置、“三废”处理装置、罐区及装缺陷油设施的边界线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2.3 个别装置需独立布置在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外时,其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可按表2执行。 表2 独立设置装置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装置名称及类别 |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 <2.0 | 2.0~4.0 | >4.0 | 沥青装置 添加剂装置 丙烯腈装置 罐区及装缺陷油设施 污水处理装置 年加工原油量 原油含硫量 (万吨)
(%) ≥250 ≥0.5 ≥250 <0.5 <250 ≥0.5 <250 <0.5 | 600 1000 400 1000 1300 1000 1000 800 | 500 800 300 800 1000 800 800 600 | 400 600 300 600 800 800 800 600 |
3 监督执行 本标准由各级党委卫生防疫站或各级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十九、硫酸盐造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盐造纸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硫酸盐造纸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硫酸盐造纸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硫酸盐造纸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硫酸盐造纸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000 800 600 |
3.2 硫酸盐造纸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中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氯丁橡胶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5-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丁橡胶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氯丁橡胶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氯丁橡胶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氯丁橡胶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地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氯丁橡胶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2000 1600 1200 |
3.2 氯丁橡胶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信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一、黄磷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6-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磷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理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黄磷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黄磷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黄磷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黄磷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000 800 600 |
3.2 黄磷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二、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7-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铜冶炼(密闭鼓风炉型)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到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000 800 600 |
3.2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三、聚氯乙烯树指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8-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树指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聚氯乙烯树脂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聚氯乙烯树脂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聚氯乙烯树脂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聚氯乙烯树脂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内速规定为: 卫生防护距离 | 生产规模 t/a | 近五年平均风速,m/s | <2 | 2~4 | >4 | <10000 | 1000m | 800m | 600m | ≥10000 | 1200m | 1000m | 800m |
3.2 聚氯乙烯树脂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四、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9-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理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铅蓄电池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铅蓄电池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铅蓄电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生产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铅蓄电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卫生防护距离 | 生产规模 KV/A | 近五年平均风速,m/s | <2 | 2~4 | >4 | <100000 | 600m | 400m | 300m | ≥100000 | 800m | 500m | 400m |
3.2 铅蓄电池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五、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0-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铁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炼铁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炼铁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炼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炼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400 1200 1000 |
3.2 炼铁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六、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1-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焦化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焦化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焦化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焦化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400 1000 800 |
3.2 焦化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七、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2-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烧结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烧结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烧结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六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烧结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600 500 400 |
3.2 烧结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八、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3-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硫酸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硫酸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硫酸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硫酸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成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600 600 400 |
3.2 硫酸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二十九、钙镁磷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4-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钙镁磷肥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钙镁磷肥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钙镁磷肥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钙镁磷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钙镁磷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成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1000 800 600 |
3.2 钙镁磷肥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三十、普通过磷酸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65-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过磷酸钙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普通过磷酸钙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普通过磷酸钙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普通过磷酸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普通过磷酸钙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成规定为 风速m/s | 距离m | <2 2~4 >4 | 800 600 600 |
3.2 普通过磷酸钙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三十一、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659-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氮肥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地处理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小型氮肥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小型氮肥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小型氮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2 术语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生产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3 标准内容 3.1 小型氮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在地区近五年的平均风速规定为: 卫生防护距离 | 合成氨万吨率 | 平均风速,m/s | <2 | 2~4 | >4 | 2.5 | 1200m | 800m | 600m | ≥2.5 | 1600m | 1000m | 800m |
3.2 小型氮肥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