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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务员笔试预计“过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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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2: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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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务员笔试预计“过关率”<10%

23日上午9时,辽宁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聘任)公务员笔试工作统一举行。鞍山考区共有2346名考生参加考试,竞争109个职位,笔试地点分设在第27中学、第9中学和鞍山技师学院3个学校,共设83个考场。当天,考试工作一切顺利,没有发现作弊行为。

据介绍,鞍山于8月25日向社会公布了此次公务员考试的《招考简章》及《招考目录》,8月25日—9月2日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开展了网上报名工作,并于9月3日—9月6日进行了现场确认,鞍山考区共有2470名考生进行了报名确认参与109个职位的竞争。

考试当日,共有2346名考生参加考试,缺考124人。由于面试人选按招考计划2倍比例确定,因而在这2346人中,大约有200人能闯过“笔试关”,进入“面试关”。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工作人员和有关学校老师共同参与了监考工作,市纪委负责整个笔试工作的全程监督。3个考点的83个考场均安装了屏蔽设备,杜绝作弊行为发生。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临考点进行现场监督。考场上、下午的监考老师,也都是考前抽签随机安排的。考试还设置公开举报电话12380,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

相关人士提醒,10月16日至10月20日,考生可以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信息网(www.ln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将按照招考计划2倍的比例,依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也将另行在网上公布,考生如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将取消其录用(聘任)资格。考生最终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权重分数=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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