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28|回复: 0

2016年3月份PMP认证考试报考须知--希赛介绍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5: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PMP认证考试初考:
    1、凡参加认证考试的认证考试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北京地区的认证考试人员直接到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报名;外地认证考试人员所在地设有报名点的,应到所设报名点报名;未设有报名点的地区,可直接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联系.
    2、认证考试人员务必准备中英文申请表一式两份。认证考试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一份经本人签名后的中英文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一份留个人存档。
    3、首次认证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认证考试人员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美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九大知识领域的项目管理学习、培训经历。
    (二)报名认证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两类情况之一
    第一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下者,PMI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至少7500个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在申请之日(也就是填写英文报名表的这一天)前8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不少于60个月(月份是不重叠的、是单独的)
    第二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上者,申请者被要求具备项目管理经验至少具有4500个小时,并且在申请之日前6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不少于36个月。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PMP考试中英文正式申请表;
    2.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培训证书复印件(要求标明培训时间达到35小时以上,涵盖美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十大知识领域)
    3.一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
    4、认证考试人员把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及PMP认证考试费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或汇至各报名点,PMP资格认证考试费暂为39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
    5、在每次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已正式成为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会员的认证考试人员,PMP资格认证考试费暂为29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同时需要提交会员证的复印件。
    PMP认证考试重考:认证考试未通过,再次申请认证考试的人员
    1、参加PMP重考报名的认证考试人员要求将重考表和重考费在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或汇至各报名点,在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一年之内的前两次重考,PMP资格认证考试重考费暂为195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
    1)第一次重考,若重考考试时间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以下均以首次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为例):未超过一年:即2014年6月到2015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及重考费1950元人民币;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即2015年6月到2016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及考试费3900元人民币;超过两年:即2016年3月以后,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初考所需全部材料及交纳考试费3900元人民币。
    2)第二次重考,若重考考试时间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以下均以首次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为例):未超过一年:即2014年6月到2015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及重考费1950元人民币;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即2015年6月到2016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考试费3900元人民币;超过两年:即2016年3月以后,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初考所需全部材料及交纳考试费3900元人民币。
    3)第三次重考,若重考考试时间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以下均以首次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为例):未超过两年,即2014年6月到2016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及重考费3900元人民币;超过两年,即2016年3月以后,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初考所需全部材料,交纳考试费3900元人民币。
    PMP认证考试缓考
    1.申请缓考的认证考试人员要求将缓考申请表和缓考费在当次考试缓考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或汇至各报名点。
    2.初考、重考均可以申请两次缓考,但认证考试人员申请缓考只能在首次报名后的一年之内。如以认证考试人员首次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为例,他可以申请缓考参加2015年6月至2015年3月的考试。
    3.缓考的管理费为200元/次。
    4.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PMP认证考试退考
    1.报名之后,认证考试人员可以申请退考,须提交退考申请表交纳退考管理费200元人民币,并退还原发票。
2.只办理:(1)首次报名考试规定退考日期之前的退考;(2)在首次报名考试之前,因未通过PMI资格审核的退考
    3.由于未通过PMI资格审核而重新提交材料参加下一次考试的考生不能退考。
    4.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5.其它情形退考不予办理。
    PMP认证考试缺考
    1、认证考试人员如未办理缓考,且未如期参加考试,视为缺考。
2、缺考后再次报名,按重考规定办理。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1 21:4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