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迅速抢救。如果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或送伤者去医院。
3、 立即报警(电话110)
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公安局报警,如果罪犯已逃脱,导游人员要积极协助公安局破案。要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作案人的特征,以及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向公安部门报告清楚。
4、 及时向接待社领导报告
导游人员在向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要向接待社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如情况严重,请求领导前来指挥处理。
5、 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治安事件发生后,导游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旅游者情绪,尽力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下去,并在领导的指挥下。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受害者的补偿、索赔等各项善后事宜。
6、 写出书面报告
事后,导游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
(二) 治安事故的预防
导游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
1、 入住饭店时,导游人员应建议旅游者将贵重的财物存入饭店
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将大量的现金放在客房内。
2、 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自己的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更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维修人员随便进入自己的房间;尤其是夜间决不可贸然开门,以防意外;出入房间一定锁好门。
3、 提醒旅游者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并讲清关于我国外汇
管理规定。
4、 每当离开游览车时,导游人员都要提醒旅游者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旅游者下车后,导游人员要提醒司机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尽量不要走远。
5、 在旅游景点活动中,导游人员要始终和旅游者在一起,随时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可疑的人或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提醒旅游者看管好自已的财物,如:不要在公共场合拿出钱包,最好不买小贩的东西(防止物品被小贩偷去),并随时清点人数。
6、 汽车行驶途中,不得停车让非本车人员上车、搭车;若遇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三、火灾事故
(一) 火灾事故的预防
旅途中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给旅游者带来极大的损失和不幸。为防止火灾发生,导游人员应:
1、 做好提醒工作
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躺在床上吸烟;向旅游者讲清,在托运行李时应按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去做,不得将不准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夹带在行李中。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火灾。
2、熟悉饭店的安全出口和转移路线
导游员带领旅游者住进饭店后,在介绍饭店内的服务设施时,必须介绍饭店楼层的太平门、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并提醒旅游者进入房间后,看懂房门上贴的安全转移路线示意图,掌握因一旦失火时应走的路线。
3、牢记火警电话:119
导游人员一定要牢记火警电话;掌握领队和全体旅游者的房间号码。一旦火情发生,能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报警,并迅速通知领队和全体旅游者迅速撤离。
镇定地与工作人员配合,听从统一指挥,组织大家通过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现场。
3、 判断火情,引导自救。
如果情况危机,不能马上离开火灾现场院或被困,导游人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1) 千万不能让旅游者搭乘电梯或慌乱跳楼。尤其是在三层以上的旅客,切记不要跳楼;(2)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身体重心下移,使面部贴近墙壁、墙根、或地面;(3)必须穿过浓烟时,可用水将全身浇湿或披上用浸湿的衣被捂住口鼻,贴近地面蹲行或爬行;(4)若身上着火了,可就地打滚,将火苗压灭,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5)大火封门无法逃脱时,可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将门封堵塞严,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6)当见到消防队来灭火时,可以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为信号,争取救援。
3、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配合救援人员抢救伤员,将重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若有人死亡,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报告领导。立即通知旅行社领导和有关人员。
5、 做好善后事宜,写出书面报告。
采取各种措施,稳定旅游者的情绪,设法解决因火灾所造成生活上的各种困难,想办法使旅游活动能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