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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复习资料第十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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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1: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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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复习资料第十一章
(三)旅馆企业开办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馆也从以往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发展为提供住宿、餐馆、娱乐、健身等多项服务,特别是旅游星级饭店也规定必须要提供上述服务项目。对此,《办法》规定,在旅馆内开办歌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定,还就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务院1999年3月26日发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详见本章第三节。
(四)严标在旅馆内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达室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是一个对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任何人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在旅馆住宿、就餐以及娱乐。因此,难免会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间,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办法》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对于情节严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如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分子知情不报者或者隐瞒包庇,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处罚。如果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旅馆依法处理。

(五)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的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的主管部门,依法负有以下职责:

1、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3、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 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预以协助,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和搞好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节 食品卫生管理法律制度

一、食品卫生法总则

(一)食品卫生法的宗旨

以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立法宗旨。

(一)食品卫生法适用范围及监督管理部门

1、食品卫生法的适用范围(记住)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记住)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管理工作。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食品卫生

(一)食品及食品卫生的法定含义

1、食品: 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药品,是指用于治疗、预防疾病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用量的医疗用品)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保健、滋补食品”。如罗汉果、肉桂、薄荷、茯苓等中药材;作为调料的花椒、大料;作为营养强化剂的多种维生素(钙、铁、磷等)。

2、食品卫生: 是指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记住)

(二)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1、食品首先必须是无毒、无害。 是指食用该食品后不会造成人的急性或慢性疾病,不构成对人体的危害;或者食物中虽含有极少量有害、有毒物质,但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致危害人体健康。

2、各种食品应当符合各自的营养要求。不同的食品,其营养要求是是不同的,但都包含两个意思:

(1)各种食品都应具备一定的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一般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可供代谢的有机物。

(2)食品所含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率和维护人体正常生理功能的作用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

3、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相应的色、香、味、是指不同的食品虽然都要经过一定的人为加工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这后,它们的色、香、味都会发生改变,但是它们仍然具有各自区别于其他食品的独特的色、香、味感官性状。

(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

《食品卫生法》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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