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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复习资料第十一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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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3 1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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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规复习资料第十一章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在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口 、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餐 消毒的含义,是指“一客一消毒”,即必须保证使用者所使用的餐具、饮具都是经过消毒的,以达到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相互传染、保证消费者安全的目的。食具消毒一般采取物理或化学方法。物理方法一般指煮沸或蒸汽消毒法。化学方法一般使用消毒剂,应采用经过卫生鉴定过的、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和洗涤剂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吕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装材料。“小包装”是指零散食品的包装,包括附有标志的定型包装。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这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要求。

9、生产经营食品离不开水,而水也是造成食品污染和传播疾病的媒介。所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标准,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应当经常进行监测,保证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10、使用的少洗涤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一些用具、工具、容器必须采用洗涤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洁和消毒,以避免因工具、网具的不清洗或有毒而污染食品。

(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主要是食品本身含有毒素和食品受到污染。

食品污染,是指原材料在生长到成熟的过程中,以及从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烹调直到食用前的每个环节,由于各种条件和因素的作用,可能使某些有害物质进入动植物体内或者直接进入食品,使食品的营养价值、卫生质量下降,甚至对人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为此,我国《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腐败变质”是指,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某些成分发生变色、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油脂酸败”是指,油脂和含油级的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经微生物、酶、空气的作用而发生变化、变味等变化;“霉变”则是指,霉菌污染繁殖。

2、含有毒 、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草、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指食品本身含有毒物质。如河豚毒、土豆发芽后产生的龙葵毒等;而“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食品在生长、制造、贮存、运输、销售等过程中,被有害、有毒物质污染。

3、含有致病性寄生物、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染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食品”。

9、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保持期,必须从产品加工结束当日起算,并在生产厂内包装工序结束时加盖保质期限印记,不得从发货之日或销售单位收货之日起计算。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食品。

12、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卫管理

(一)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1、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是指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的粮食、轻工和商业、农牧、渔业等有关行政部门。此外,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在城乡集市贸易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食品卫生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要对本系统的食品卫生工作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程的卫生审查验收。

(2)新产品凭安全证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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