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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住房、娱乐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游客在生活、娱乐、购物方面的个别要求比较多,这是因为吃好、休息好是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而娱乐活动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购物是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品不仅让游客喜爱,而且可以使游客从中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民族文化有进一步的了解。因此导游人员应高度重视游客在就餐、住房、娱乐购物方面提出的个别特殊要求,认真、热情、耐心地设法予以满足。
(一)特殊的饮食要求
由于宗教信仰、生活习惯、身体状况等原因,游客会提出饮食方面的特殊要求例如,不吃荤,不吃油腻、辛辣食品,不吃猪肉或其他肉食,甚至不吃盐、糖等。有些游客在旅游协议书中已作说明,而有些游客在到达后才提出要求。无论哪种情况导游员都应尽可能满足。
若所提要求在旅游协议书中有明文规定的,接待方旅行社须早作安排,地陪在接目前应检查落实情况,不折不扣地兑现。
若旅游团抵达后提出,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地陪应与餐厅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如确有困难,地陪可协助其自行解决。
(二)要求换餐
有时外国游客对食用中餐不习惯,要求换餐,如将中餐换成西餐,便餐换成风味餐等
如旅游团在用餐前3小时提出换餐要求,地陪要尽量与餐厅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接近用餐时提出换餐,一般不应接受要求,但导游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若游客仍坚持换餐,导游人员可建议他自己点菜,费用自理。游客要求加菜、加饮料等要求应满足,但费用自理。
(三)要求单独用餐
由于旅游团的内部矛盾或其他原因,个别游客要求单独用餐。此时,导游人员耐心解释,并告诉领队请其调解;如游客坚持,导游人员可协助与餐厅联系,但餐费自理并告知综合服务费不退。
(四)要求提供客房内用餐服务
若游客生病,导游人员或饭店服务员应主动将饭菜端进房间以示关怀。若是健康的游客希望在客房用餐,应视情况办理;如果餐厅能提供此项服务,可满足游客的要求必须告知服务费自理。
(五)要求自费品尝风味
有些旅游团在旅游协议中没有风味餐这项内容,但旅游团要求外出自费品尝风味想去了,导游员要劝说他们在约定时间前往餐厅,并讲明若不去。要赔偿餐厅的损失。
(六)要求加菜、加饮料
旅游者提出加菜、加饮料的要求,导游员要与餐厅联系,尽可能予以满足,费用自理。
(七)邀请导游员一起品尝风味
旅游者要求导游员一起品尝风味,应表示谢意,视情况决定接受与否。如接受邀请,在礼貌上应注意对方是主人,如在言行上主客颠倒,则属失礼。但个别人或少数人邀请,一般应婉拒,防止造成亲疏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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