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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队伍的断代、紧缺问题是困绕我省法院发展的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筑牢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根基,推动后备队伍的长远发展。近两年来,我们狠抓司法考试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考试过关率。
2009年,全省法院系统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的313名学员报名参加司法考试,166人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3.04%,再创历史新高。
2009年,全省法院全年组织司法考试培训2期,第一期317人参加培训,第二期426人次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分别为强化培训班60天,冲刺培训班40天。
还值得向大家通报的是,2002年至2007年的6年中,云南省法院系统通过990人,而2008年到2009年,全省法院系统连续两年通过人数占参考人数的半数以上,两年时间通过司法考试1107人,两年的通过数比前6年的总和还要多117人。
目前,云南省法院8个民族自治州法院系统224人通过司法考试,29个民族自治县63人通过司法考试。如镇雄县法院一次12人通过司法考试,红河中院、德宏中院、富源县法院一次11人通过司法考试,德钦县法院在2008年2人通过司法考试的基础上,今年又有3人通过司法考试,西盟县法院实现了司法考试零的突破,1人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我省最后一个法院司法考试零突破的法院。
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反复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近年来,高院领导多次要求各级法院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不能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要从法院建设的长远利益出发,合理调配审判任务和审判力量,克服工学矛盾,积极鼓励支持考生参加培训学习。
针对有的法院因工作任务繁重,要求新参加工作人员要到基层锻炼,不同意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的问题,省高院反复动员,做工作,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支持新参加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不要给他们参加司法考试限制条件,要切实选派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从而,报名培训人数明显增加,有效地提高了参训率。
二、把司法考试培训纳入每年的培训计划,安排专门经费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司法考试学员给予适当补助
为了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司法考试培训纳入每年的培训计划,安排专门经费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司法考试学员给予适当补助,多次要求云南法官学院要认真抓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强调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把它当成培养法院队伍后备力量的一件实事,一定要抓出成效。并拨出40万元专款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考生给予补助,比如
1.迪庆州、怒江州,西盟县参加培训人员全额补助学费,每人2100元, 2.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法院的考生每人补助1200元,
3. 昆明城区除外的基层法院的考生每人补助700元,
4.昆明中院、铁路中院除外的中级法院补助450元,
三、各位学员的努力刻苦是取得成绩的重要保证
在培训中,我们学员普遍存在基础薄弱,理论功底不够、缺少司法实践经验、距离通过司法考试尚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1.大部分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2.参加过司法考试的学员大部分所取得的成绩在200分左右,距离通过司法考试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般差100多分。按正常情况一般需要复习准备一年时间才能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但大家不畏困难,刻苦学习,用自己的行动和付出保证了司考的过关。
四、抓教学、抓管理是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的保证。
中政达经济法学教育中心组成了由8名博士和15名硕士组成的后勤团队,从预约名师,准备司考预习复习资料到教学辅导,做到博采众长,精益求精。
由于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大多数学员在强化辅导前并未进行系统的预习,因此,在辅导培训的时间里,陆续有学员反映课程安排太紧,授课强度太大,身心疲惫,无法承受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法官学院领导多次到培训班为学员加油鼓劲,各级法院领导对大家参加培训学习很关心,各单位都克服工学矛盾,学员脱产学习,勉励学员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大家既然选择到法院工作,就要趁着青春壮年的黄金时期,发奋努力,同时,中政达经济法学教育中心与云南法官学院成立了班委会,全程住校,对学员的到课率实行考勤管理,对学员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高素质法律人才进入司法队伍,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近年来,云南省法院系统司法考试通过率不断提高,对提高和保障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司法公正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谢谢大家!
(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在“云南省高院2009年司法考试培训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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