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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的房子?中日建筑师大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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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9 02: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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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5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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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房子大对比

首先让我们来看两张图

中国25年的房子↓

建筑师vs日本建筑师

几年前我与日本设计师曾经发生过激烈争吵,还拍了桌子。

当时设计一座装配式实验楼,日本设计师的荷载取值和超过了中国规范要求,会增加成本。我要求他们按中国规范改过来。日本设计师说不安全,非常固执地不肯修改。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5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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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范不是不安全,只是建筑使用年限短,按50年设计。日本设计师不理解中国规范「普通建筑50年使用年限」的规定,一座高层建筑怎么可能按50年寿命设计呢?到了50年就拆掉吗?日本许多50年前建的高层建筑经历了多少次地震还像新的一样!

我告诉他们:中国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50年,最多70年,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建筑有100年200年的使用寿命而多付1分钱!也没有开发商肯为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外的建筑寿命多花一分钱!你在中国设计要符合中国国情!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61.png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61.png

日本设计师不懂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国情,不理解的寿命可以轻易达到100年甚至更长时间,成本增加也不多,为什么非要按50年设计,这不是整个社会的巨大浪费吗? 他们不愿意设计短寿命建筑,感觉不安心,所以固执地不服从「甲方」要求,我拍桌子也没用。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64.png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64.png

日本设计师的道理是对的,但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寿命不是由技术决定的,而是政策决定的。

中国的土地「出让」不是「出让」,不是产权或者所有权转让,而是有期限的使用权出租,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最高70年,一些地方规定公寓为40年。(公寓大都是高层建筑,只有40年使用期,真是荒唐。)购房者花巨资购房,所付的地价款实际上是一次性付给了几十年的租金,过了期限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7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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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政策导致了短视的建筑,超过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建筑寿命对房主而言没有意义,至少是前途未卜。

从建筑史看,在欧洲到处可以看到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古典建筑,老城区的普通房子大都是18、19世纪的建筑。美国芝加哥和纽约可以看到100多年前的高楼大厦完好无损,再使用几十年没有问题。上海外滩也有100年前的高楼。那时候和建筑技术远不如今天,建筑寿命尚可达到100年以上,现在更没有问题。

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7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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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期限人为地限定了建筑寿命,导致了巨大的浪费和能源消耗,也使城市频繁地处于拆迁重建中,形成,扰动城市安宁。这种巨大的浪费和消耗是中国国力、资源能力和环境所不能承受的。所以,必须修改建筑使用期限的规定,首先,应改变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是时候了。


看了中国25年的房子和日本60年的房子真的让人心惊

中国本可以造出更加坚固、扎实、美观的建筑来可迫于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只能让建筑在几十年内报废
让人惋惜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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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和论坛-【设计之声】50年土地使用权你给我建100年-177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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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2: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皆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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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0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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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1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居高不下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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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 21: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是介样,未来也许会改,政策也需要成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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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05: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不是老是提到百年大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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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0: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嘘,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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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20: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还是要安全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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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2: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知道五十年和一百年在结构上会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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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想法不同做法不同中国国情就是这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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