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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佳金属锻造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五秦村,主要进行铝金属制品制造加工,产能为300吨/年。(一)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管控要求相符情况; 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项目距离最近的保护区——惠山国家森林公园约3.5km,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 (二)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情况;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日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法2015118号文)中的限制、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试行)(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锡政办发〔2008〕6号)中的鼓励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 (三)近1年内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1、废气:无。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段,不外排。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托运至凯发新泉(无锡)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设备产生噪声,经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类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废品单位回收;废水处理设施内的过滤芯需定期更换,产生的废过滤芯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实现零排放。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减排情况; 污水量810t/a,各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建议为COD0.324t/a、SS0.284t/a、氨氮0.028t/a、总磷(以P计)0.004t/a、总氮(以N计)0.033t/a。经凯发新泉(无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外排量预计为COD0.049t/a、SS0.016t/a、氨氮0.004t/a、总磷0.0004t/a、总氮0.012t/a。 固废:零排放。 (五)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六)环境信访情况; 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惠山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登记监管现场核查表》,周边敏感目标未发生过环境信访。 (七)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及落实情况;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项目内的主要噪声源为冲床、数控车床等,根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类比噪声强度为90-95dB(A)的企业应设置50m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因此确定本项目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周围环境图可知,西侧的强巷上位于本项目车间设置的50m卫生防护距离内。 (八)近3年排污费征缴情况; 公司使用自来水,按时足额缴纳自来水费,其中包括排污费。故公司排污费的征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九)清洁生产及行业整治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成熟、先进的加工设备和生产工艺,物料消耗基本合理,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整个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产生的废金属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厂内以电为能源,产污少。因此,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 无危险废物。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排污口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对各排污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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