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1)该制药企业应当扣缴企业所得税=120/(1+6%)×20%×25%=5.66(万元) 应当扣缴增值税=120/(1+6%)×6%=6.79(万元) 应当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79×7%=0.48(万元) 应当扣缴教育费附加=6.79×3%=0.20(万元) 应当扣缴地方教育附加=6.79×2%=0.14(万元) (2)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1200×14%=16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200×2%=2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2.5%=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5500+400=59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5900×15%=885(万元) 当年发生的800万元广告费无需作纳税调增,但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5900×5‰=29.5(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60×60%=36(万元) 扣除限额29.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9.5=30.5(万元) (4)研发费用另按5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0%=50(万元) (5)会计利润=5500+400+300-2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另外,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6)可以抵免的应纳所得税额=(300/1.17)×10%=25.64(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20-12=8(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8)会计利润=96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60-40+12+1-5+10+50+30.5-50+4.8+20-8-10=975.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75.3×25%-25.64=218.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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