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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为什么不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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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1 08: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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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的侵权赔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C.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选项A正 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选项B正确;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错误,选 项D正确。(P29、30)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为什么不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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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4: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机关的侵权赔偿不是行政法调整的范畴,应当适用民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就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并对其损害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如果仅就其行政机关对侵权赔偿行为处理不服,而不涉及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平等主体之间就赔偿金额发生的民事纠纷问题,而不是行政行为,就不能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了。
就像行政机关购买商品,到期不支付货款,双方是平等关系,而不是行政行为,就应该由合同法规定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不能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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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1 16: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您的说法,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当事人既有可能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有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C也没什么错呀?为什么不选C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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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01: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具体要看是对行政机关的什么行为处理不服;行政机关的行为可能是行政行为,也可能不是行政行为;举个例子:城管清理不法商贩,查封、扣押、没收物品、罚款等,是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就可以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同时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但是如果城管把人打伤了,就行政机关的侵权赔偿来说,你说赔偿1000,行政机关说500,两者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能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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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11: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D是不是也不正确呢?这道题为什么要选D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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