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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起重机、50吨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起重机、50吨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嘉城路以东,S338省道以南,总投资5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66837m2,主要建设喷涂房等,配套辅助工程和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委托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台起重机、50吨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城路以东,S338省道以南 联系人:王伟18005477999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联系人:郝工 yqhb010@163.com 联系电话:010-5856283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1、对该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济宁福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0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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