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9|回复: 0

关于闲置土地的界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7 11: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闲置土地的界定。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闲置土地。
  1、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批准文件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用地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批准文件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未注明用地日期,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用地批准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时动工开发并已完成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路、通讯和平整土地)工程后,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3、已按时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2/3,或者已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尚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
  4、以转让形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满1年仍未动工建设的。
  5、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且不是政府行为的原因造成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7 17:5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