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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降水与湿度。降水是指降雨、降雪、降雹、降霜等气候现象的总称。降水量的大小和降水强度对城市的排水设施有较为突出的影响
一般城市因大量人工建筑物与构筑物覆盖,相对湿度比城市郊区要低。湿度的大小还对城市某些工业生产工艺有所影响,同时又与居住环境是否舒适有所联系。
(4)地形条件
不同建设用地的地形条件,对建设规划布局、道路的走向和线型、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筑群体的布置、城市的形态、轮廓与面貌等,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5)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就是以城市建设用地为基础,综合各项用地的自然条件以及整个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量进行的评价。城市用地适用性的评定要因地制宜,特别是抓住对用地影响最突出的主导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的分析与评价。
根据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结沦,一般可将建设用地分为三类。
一类用地:即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具有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等特点,是能适应城市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简单的工程准备措施,就可以进行修建。其具体要求是:①地形坡度在10度以下,符合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②土质能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的要求;③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④没有被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危险;⑤没有沼泽现象或采用简单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⑥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
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布置有一定的限制。其具体情况是:①土质较差,在修建建筑物时,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②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修建建筑物时,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③属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1.5m,需采取防洪措施;④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⑤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需要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⑥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需要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等。
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说来用地条件极差,其具体情况是:①地基承载力小于60kPa和厚度在2m以上的泥炭层或流砂层的土壤,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加固措施才能修建;②地形坡度超过20度以上,布置建筑物很困难;③经常被洪水淹没,且淹没深度超过1.5m;④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若采取防治措施需花费很大工程量和工程费用;⑤农业生产价值很高的丰产农田,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埋藏,属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段,存在其他永久性设施和军事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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