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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1 1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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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基础数据的确定、估算与分析
7.3.1 基础数据的范围和作用
财务评价涉及的基础数据按作用分为两类:
1. 计算用数据及参数:包括
①初级数据(产出物数量和商品量、销售价格、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消耗量、人员数量和工资、折旧和摊消年限、成本计算中的各种费率、各种税率、汇率、利率、计算期和运营费用等)
②派生数据(成本费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税金与附加、增值税等)
2. 判别用参数(基准参数):包括基准收益率(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基准投资回收期、基准投资利润率、偿债备付率。
7.3.2 项目计算期的分析确定
1. 概念
【项目计算期】 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应延续的年限。包括建设期和生产期。
【评价用的建设期】 项目资金正式投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
【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 项目从现场破土动工起,至项目建成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
“评价用的建设期”与“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之间的关系:两者终点相同,但起点可能有差异。对于既有项目法人项目,二者一般无差异;但新建项目法人项目需先注册企业,届时需要投资人投入资金,然后项目再开工建设,因而二者的起点会有差异。所以,“评价用的建设期”有可能大于“项目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
2. 项目计算期的确定
①建设期的确定应考虑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程度、当地建设条件、管理水平与人员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进度计划中的建设工期;
②评价用的生产期应考虑行业特点、主要装置(设备)的经济寿命期等确定。当行业有规定时,从其规定。中外合资项目,应将估算的生产期同合资年限相比较,取二者中数值较小者。
7.3.3 营销计划与运营负荷的分析确定
1. 概念
【运营负荷】 项目运营过程中负荷与设计能力的百分比。它受项目复杂程度、技术成熟程度、市场开发程度、原材料供应、配套条件、管理等因素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营负荷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市场。分年成本费用和销售(营业)收入的估算需依据运营负荷。
2. 运营负荷的确定
运营负荷的确定有以下2种方法:
①经验设定法 根据以往项目的经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各年的运营负荷进行初步估计。
②营销计划法 以详细的分年营销计划为基础,确定各年的生产量和商品量。
7.3.4 相关税费的估算
财务评价时应说明税种、征税方式、计税依据、税率。如有减免税优惠,应说明依据及减免方式。
财务评价中涉及的税种和计税时涉及的费用和效益科目详教材第七章表7-2。
1. 进口关税 以进出口的应税货物为纳税对象。引进技术、设备材料的关税体现在投资估算中,进口原材料的关税体现在成本中。
2. 增值税 采用含(增值)税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和原材料、燃料动力成本时,在损益表中应单列增值税科目;当采用不含税价格计算时,损益表中不列增值税科目。当项目有进口原材料时,也涉及增值税的计算。
3. 消费税 项目评价中涉及适用消费税的产品或进口货物应按规定计算消费税(我国对部分商品开征消费税)。
4. 营业税 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服务等行业应按税法规定计算营业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包含在营业收入中。
5. 资源税 国家对开采特定矿产品或盐的单位或个人开征的税种。按矿产的产量计征。
6.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项目应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7. 耕地占用税 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8. 企业所得税 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应注意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考虑依法可抵扣的所得税,并加以说明。
9.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属于地方税种。以流转税额(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基数计算。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 车船税 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11.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2. 印花税 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课征的一种税。
注意:营业税、资源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包含在“销售收入及附加”中。
7.3.5 基准参数的选取
1. 概念
【财务基准收益率】 财务评价基准参数中,最重要的是财务基准收益率,也称最低可接受收益率,也就是判别基准。是指设定的投资截止率。收益低于该水平,不予投资(即最低可接受收益率)。该指标用于判断内部收益率是否满足要求;同时也是计算净现值的折现率。
2. 判别基准确定的一般原则
①判别基准的确定要与指标的内涵相对应
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具有针对性,不同的投资者对投资收益会有不同的最低期望值。项目财务评价中不应总是用同一个最低可接受收益率作为各种内部收益率的判别标准;
②判别基准的确定要与所采用的价格体系相协调
如果计算期内考虑通货膨胀,并用时价计算内部收益率,则确定判别基准时也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反之,计算内部收益率时不考虑通货膨胀,则判别基准也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通货膨胀对判别基准的影响近似表示为:
i’c ≅ ic + f
IRR’ ≅ + f
式中 i’c—含通货膨胀因素的内部收益率判别基准;
ic—不含通货膨胀因素的内部收益率判别基准;
IRR’ —含通货膨胀因素的内部收益率;
IRR—不含通货膨胀因素的内部收益率;
f—通货膨胀率。
3. 不同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
①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
可采用行业或专业公司统一发布执行的财务基准收益率,或由评价者自行设定。近年来趋向与采用项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为基础确定财务基准收益率。设定时考虑的因素:行业边际收益率、银行贷款利率、资本金的资金成本等。
②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
一般是资本金的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应按该项目所有资本金投资者对权益资金收益的综合要求选取;资本金投资者没有明确要求的,可采用社会平均权益资金收益水平。设定时考虑的因素:主要取决于当时的资本收益水平、资本金所有者对权益资金收益的要求,应考虑资金的机会成本和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
③投资各方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
为投资各方对投资收益水平的最低期望值。它只能由投资者自行确定。设定时考虑的因素:受不同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资本实力、风险承受能力的影响,投资者可能对不同的投资项目有不同的收益水平要求。
7.3.6 销售(营业)收入的估算与分析
1.概念
【销售收入】 是指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
【营业收入】 是指提供劳务或服务取得的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 财务评价中,将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合称为销售(营业)收入。相当于主营业务收入。
2.销售(营业)收入的估算
①应在正确估算运营负荷(即开工率)的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明确产品或服务适用的流转税率,计算销售(营业)收入。
②生产多种产品和提供多种服务的项目,应分别估算各种产品及服务的销售(营业)收入。
③对不便按详细的品种分类计算的项目,可折算为标准产品的方法计算销售(营业)收入。
3.编制《销售收入、销售税金与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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