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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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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环评机构只对环境负责,只对报告本身负责,就应完全脱离市场化,站在环境管理者角度来分析环境影响。与业主单位完全脱离,费用作为环保税费的一部分,不单独收取。人员身份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其实之前的各省市的环境保护研究院、所等,这种制度是很可行的,环境保护研究院、所是事业单位才不屌企业那一套的,该是什么是什么,只是收费由环境保护研究院、所自己决定,这个被玩坏了,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本身就有问题。如果是免费,或是作为税费不在研究院自己收取,纳入地方税务,不直接产生利益关系,就不会产生编造数据,绕开敏感环境问题,评价不客观,只为环评而环评。
当然这个方案也有问题,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环评人员的积极性会大大折扣,作为事业单位工资的固定的,没有钱,一个月写一个报告,两个月写一个报告,都一样,谁还写。这就又说了如何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的问题了。
在这就是政府投资项目或是大型项目如PX什么的,环评单位也会迫于当地政府压力,等等……你懂的,
这就又提到环保部门上挂的问题了。
有利有弊,如果只把环评机构单纯的看成是一个中介机构,完全推向市场,市场正的能解决问题吗?环评真的就能市场化吗?你环保部原来有自己的环评机构,其他部委就没有环评机构吗?自己的蛋糕可以不要,别人的蛋糕你管不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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