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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0 0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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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一个相对官方的东西,大家体会体会
云建设【2010】630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敞外廊式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
设置封闭楼梯间的意见
西双版纳州建设局:
你局《西双版纳州建设局关于开敞外廊式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设置封闭楼梯间有关问题的请示》(西建设[2010]278号)收悉,经我厅会同云南省消防总队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5.3.5条(强制性条文)3款规定: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第3.2条中定义:“学校教学楼”是人员密集场所,即学校教学楼属于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第5.3.5条3款强制性条文中规定的部分要件,故从加强安全疏散的角度考虑,超过2层的学校教学楼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由于我省目前中、小学教学楼设计中,部分建筑采用开敞外廊的形式,该类建筑具有自然通风条件良好,发生火灾时烟气可直接从外廊扩散的特点,经研究决定: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5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的规模较小、使用人数相应较少的开敞外廊式教学楼可采用非封闭楼梯间,但每层楼梯间外墙上应设置可自然通风的窗或洞口,便于扩散至楼梯间的烟气尽快扩散至室外。
学生宿舍属于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相关防火设计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中均有明确规定,且学生宿舍火灾隐患较教学楼大,如夜间发生火灾时危险性也较大,故学生宿舍的防火设计应严格按照现行相关规范执行。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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