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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要求
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布置应考虑如下的功能要求:①通行清除垃圾、粪便、递送邮件等市政公用车辆;②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工厂之间货运车辆通行;③满足铺设各种工程管线的需要;④道路的走向和线型是组织居住区内建筑群体景观的重要手段;⑤除了以上一些日常的功能要求外,还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供救护、消防和搬运家具等车辆的通行。
2.道路分级
根据功能要求和居住区规模的大小、居住区级道路一般可分为三级或四级。居住区道路是解决居住区的内外联系,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红线宽度一般20~30m;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7m,红线宽度根据规划要求确定;居住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m;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为3m。
3.居住区道路规划布置的基本要求
(1)居住区内部道路主要为本居住区服务,为了保证居住区内居民的安全和安宁,不应有过境交通穿越居住区,特别是居住小区。同时,不宜有过多的车道出口通向城市交通干道。
(2)道路走向要便于职工上下班。
(3)应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如尽可能结合自然分水线和汇水线,以利雨水排除。
(4)在进行旧居住区改建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设施。
(5)车行道一般应通至住宅每单元的人口处。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道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5m,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m。
(6)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m,在端头处应能便于回车,回车场地不小于12m~12m。
(7)如车道宽度为单车道时,则每隔150m左右应设置车辆会让处。
(8)道路宽度应考虑工程管线的合理敷设。
(9)道路的线型、断面等应与整个居住区规划结构和建筑群体的布置有机结合。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的布置形式常见的有丁字形、十字形、山字形等。居住小区内部道路的布置形式有环通式、尽端式、半环式、混合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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