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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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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监理机构
(一)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
类归并及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
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决策层由总
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
(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按监理工作内容形成相应的管理部
门。
(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5)选派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
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
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略)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项目监
理机构中不再另设职能部门。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
中型建设工程。如果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部门
还可按不同的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对于小型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按专
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
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
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在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能范围
内有权直接指挥。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
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缺点是可能产生矛盾命令。
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
理专业化的优点;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
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缺点
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可能产生矛盾命令。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
面的内容:①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②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
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般来说,决
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
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①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有
工程建设强度、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
务职能分工等。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确定的关键
在于编制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
2.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应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和建设工程的情况确定。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
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
工作;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
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⑧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⑩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⑥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
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⑩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①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
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
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
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
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Z,32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
检查记录;
③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3131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
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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