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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杜绝出租出借环评单位资质、规范环评市场的几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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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9 14: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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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今环评市场乱象扫描

1、环评单位分公司遍地开花,甚至有些单位分公司的数量是注册环评工程师数量的n倍,在全国大多数市县都设有派出机构,随便找个环保厅、环保局调查一下即可发现,省外备案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数量远高于本土数量;只要你有关系,选个办公场所,注册个公司,找几个刚毕业的环保专业学生,挂个资质单位,就可以当地环保备案登记某某环评单位分公司或办事处,然后你就可以开展环评业务了,至于环评报告的编写,那更简单的,网上下载一个修改修改就成了,自从全文公示以来,网上各行各业的环评报告全本都有了;

2、环保主管单位或上级部门或省市县领导的家人或亲戚或朋友(比如某某市长、厅长、局长、科长的子女、侄子、朋友甚而司机等等)从事环评行业的大有人在,而且他们几乎占据了环评市场的大壁江山,给人有一种感觉是,好像环评单位不靠他们就拿不到业务一样;环评单位之间好像也是从来就不团结,有人要找你挂资质吧,你基本上都会同意,原因大概是,或者是某某领导跟你打招呼必须给面子怕得罪,或是担心你不给他挂证别家也会给他挂证,到时是业务被抢了连挂证费都收不到,或是你单位本身就以经济收益为出发点自已还主动让人挂证等等;

3、有关系的人才能拿到更多业务,同样情况下企业会选择关系户来帮他办理环评手续,而不是环评单位在职人员,他们认为领导们介绍过来的人更稳妥,项目通过审批的把握更高,企业根本不在乎你有没有环评单位资质或者你是不是环评工程师,因为他知道你可以挂资质单位,其原因我说不上来,但这确实是事实;

4、环评审批是否能通过在较大程度上不是环评报告的专业分析是否可行,而是当地领导的决策意识,拿某些领导的话来说吧,“环评报告和专家意见只是审批依据之一”,说白了,环评能不能通过是领导讲了算,环评的责任却全部是环评工程师的,这样问题就来了,环评报告的内容可能不是你环评单位或环评工程师说了算,领导要你怎样改你还得怎样改,否则你怕是别想拿到批复;

5、还有一种现象我也顺便提一下,那就是未经许可,冒用套用环评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的环评报告也能通过审批,其责任和原因也不好说;

总之一句话,部里这几年特别是2015年以来,对打击环评工程师挂靠确实下了不少工夫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这个环评单位资质出租出借的情况比环评工程师挂靠的严重性危害性有过而无不及,也该下下猛劲治理了。


二、规范环评市场的几点想法

1、环评部及各省分别建立统一的环评网络公示平台,一是公示的标题格式要规范,如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某某环评单位关于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的公示,某某环保局关于某某环评单位某某公司某某项目环评受理或环评审批的公示等等,一目了然,不需要打开链接看到内容后才知道是谁家给谁家做的什么项目的环评,二是全省各市县的环评公示都统一在一个公开平台上发布便于查询,因为环保系统从厅到市到区县网站实在太多了;

2、环保主管审批部门应对环评市场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如要求检查每个项目环评合同原件并留存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必须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留存其到达现场的特征照片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亲自参加专家评审会(身份证、资格证与本人比照审查)并留存会议现场照片,要求环评报告资质证书页有相应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签名和单位盖章的原件而不是扫描件或复印件等等,以上资料应作为环评报批材料存档备查,其实这些环保部发布的相关法中本来都有要求的;

3、建议借鉴律师行业的成功模式,我没见过不是律师事务所正式职员或不持有律师证的人能够承接到诉讼案件。

以上仅个人看法和想法,请同行人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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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16: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指出的这些问题在业内可以说人所共知,提出的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能产生一些效果,但是个人觉得这些乱象并不仅仅出现在环评领域,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借资质是一种普遍现象,包括股市里面的买壳、借壳上市,实际上都是一种资质的租借行为。所以要从源头消灭租借资质的现象可能比较复杂和漫长,绝不是通过设置一些技术性的门槛(负责人到场、亲笔签名等)就能堵住的漏洞。

环评之乱,根在制度设计与实际需要存在不可调和的偏差,专业权威的说明建议去看看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环评研究中心主任 王亚男女士的文章《中国环评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展望》,讲得非常清楚透彻,对于环评事业或者说产业以后如何发展也做出了很令人期待的展望。

现在的环评从制度上看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事实上是企业购买“通过评审”这项服务,所以环评单位的立场一定是尽量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不可能是保护环境,如果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行不行?可能会好一点,但是作用可能也有限,因为政府有发展经济的需求,甚至比企业更强烈,某些项目不该上的政府强行要求通过,这种事大家也听说过。

比较好的方式还是企业购买服务,但是购买的内容不是“通过政府审查”,而是如何“防止污染”,政府再从旁监督企业是否造成了污染,如果没有造成污染,政府根本就不需要检查企业是否有环评,但是一旦造成污染,首先就严查是不是做了环评,结论是什么,提出的污染措施是什么,是不是合理,企业是不是落实了,相当于把现在的评审会开到后面去,如果审下来环评没问题,那么责任全部在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就是,如果环评粗制滥造没有尽到应尽责任,环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重重打板子,相应减轻企业责任。至于造成污染又没有环评的,就更简单,处理企业即可。总之,一般项目的环评的职能应该明确为“为企业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参考,在投入生产之前对生产后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做出预测,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以及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的关键内容。


没有了“是否通过”这个制约,环评工程师才可能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企业才能够真正去看看环评写了什么,在这种环境下,依靠关系拿项目、批项目都失去了根基,报告质量如何根本不需要专家的评审,是不是真的了解这个行业,是不是认真研究了这个企业,是不是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企业自己一看就知道,拍胸脯说包通过很容易被验证并成为竞争中的优势,拍胸脯说做的多么好却需要被服务对象自己认可才行。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出租资质,租了做不好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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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21: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瞎说啥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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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01: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刻的剖析啊,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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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04: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捅破了行业的潜规则了!赞一个!这样规范行业行为估计需要从上到下的努力,否则立再多法,在地方也无法完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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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0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评行业要专业化!说得好,点赞。相信部里还会有新的好的措施的!(倒数第六行最后一字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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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0 20: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但是这是在中国体制下,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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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03: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想法挺好的。。。但你好像忽略了一点,谁会动自己的奶酪呢。。。
这轮简政放权、审批权限下放、监管权力下放,地方各级环保局手里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在当前天朝,手中的权力谁会放着不用。
我预感的趋势是:以后的环评市场会全部掌握在领导的亲属、朋友手里,我们只能是陪人家玩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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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3: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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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6: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道理,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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